牛排被煎得滋滋冒油,放在铁板上香气扑鼻,可我却不知道怎么用刀叉。
住在大院里的家庭基本都不太有钱,我和周毅之前也都没机会吃西餐。
沈谏看出我们的窘迫,他拿起刀叉开玩笑:“是不是害怕不好吃?我帮你们试试。”
沈谏有双节骨分明的手,手指修长,指尖圆润,右手拿着餐具刀,慢条斯理切着牛排,看起来赏心悦目。
我和周毅学着他的样子,小心翼翼开动,好在没闹出笑话。
“你们是邻居吗?”估计我和周毅在班里做的‘英勇事迹’太明目张胆了,连沈谏也好奇我们的关系。
“是啊,我跟他住对门,他一逮住机会就来我家蹭吃蹭喝,很讨厌的。”
周毅被我揭了老底,他在我耳边轻声说:“你应该不想让他知道,上小学时你被两条狗追着跑的过往吧。”
提起这事,我还心有余悸,记得小学一次放学路上,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两条疯狗朝我跑来,我那时吓得花容失色只顾往前跑,好不容易甩掉了疯狗,回头一看,周毅那厮居然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。
沈谏面前,我还是想保持淑女形象,只好忍气吞声,笑嘻嘻的看着周毅:“虽然他有些无关痛痒的小缺点,但是仔细看看,还是长得蛮帅的,体育也很好,特别是打篮球的时候,帅到爆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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